保定市鑫润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金属废矿物油回收贮存项目
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保定市鑫润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金属废矿物油回收贮存项目》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保定市鑫润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金属废矿物油回收贮存项目
2、建设单位:保定市鑫润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于家庄乡郭村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保定市鑫润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投资422.07万元建设的废旧金属废矿物油回收贮存项目,年回收废旧金属3000t、废矿物油9000t。项目位于保定市满城区于家庄乡郭村,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20’23.76”,北纬38°48’8.04”。项目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4%。本项目总占地1400m2,总建筑面积1280m2,建设废矿物油储存库、废旧金属存放库、装卸区、办公室、生活配套用房、事故油池、初期雨水池、消防水池等,配备储油罐、缓冲罐、检验桶、放射性检测仪、活性炭吸附装置、智能地磅、智能监控设备等设备。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装卸搬运和仓储业G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部令第44号)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1号),该项目属于“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中“180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同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附表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可知,本项目属于导则附表A中规定的“U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154仓储(有毒、有害及危险品)”行业,该行业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类别属于I类项目。项目选址区位于107国道旁,项目周边存在村庄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井。根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的情况,项目选址区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较敏感”。因此本项目选址区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为“一级”。
5、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保定市鑫润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征
电话:13333223633
6、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十环环境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云杉路115号
联系电话:0312-5931799
7、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大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敏感目标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等。
8、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9、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18年10月24日~11月7日(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