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2-5931799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保定市鑫润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金属废矿物油回收贮存项目信息公示

添加时间:2018-10-24 12:36:11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保定市鑫润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金属废矿物油回收贮存项目

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保定市鑫润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金属废矿物油回收贮存项目》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保定市鑫润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金属废矿物油回收贮存项目

2、建设单位:保定市鑫润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于家庄乡郭村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保定市鑫润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投资422.07万元建设的废旧金属废矿物油回收贮存项目,年回收废旧金属3000t、废矿物油9000t。项目位于保定市满城区于家庄乡郭村,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2023.76”,北纬38°488.04”。项目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4%本项目总占地1400m2总建筑面积1280m2建设废矿物油储存库、废旧金属存放库、装卸区、办公室、生活配套用房、事故油池、初期雨水池、消防水池等,配备储油罐、缓冲罐、检验桶、放射性检测仪、活性炭吸附装置、智能地磅、智能监控设备等设备。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装卸搬运和仓储业G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部令第44号)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1号),该项目属于“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中“180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同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附表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可知,本项目属于导则附表A中规定的U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54仓储(有毒、有害及危险品)行业,该行业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类别属于I类项目。项目选址区位于107国道旁,项目周边存在村庄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井。根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的情况,项目选址区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较敏感。因此本项目选址区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为一级

5、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保定市鑫润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征

电话:13333223633

6、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十环环境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云杉路115

联系电话:0312-5931799

7、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大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敏感目标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等。

8、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9、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81024日~117日(10个工作日)。


回顶部
关注十环环境

  • 保定市云杉路115号
  • 0312-5931799
  • 0312-5931798
  • hebeishihuan@163.com
  • http://www.hb12369.com
Copyright © 河北十环环境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8023338号-1   网站制作三金网络